近日,杭州一家超市因老板娘穿着清凉引发网络关注。连日来,超市辖区派出所接到投诉举报后上门调查,社区和物业上门进行劝导;超市老板娘也进行了整改,并上网哭诉自己个人肖像权和隐私权被侵犯,身体还被人轻微刮伤。
8月17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走访了超市所在小区,发现超市已暂停营业。小区多位居民表示,超市是16日下午关门的,具体原因不知道。社区居委会值班人员则告诉新黄河记者,社区没有对这家超市提过什么要求,是超市老板娘自己主动关门的。
8月14日,网传多段视频显示,杭州一家超市内,超市老板娘穿着清凉和顾客谈笑风生。另有一段视频显示,涉事超市疑遭人投诉,导致警方上门调查。15日,有媒体报道称,超市所在社区和物业表示工作人员已经去和店主沟通劝导,辖区派出所表示因超市老板娘并无违法行为,所以警方没有权限管理。此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穿什么是人家的自由;也有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虽然穿衣自由,但是真的无法评价。”
后来又有网友爆料,经社区、物业和派出所劝导后,超市老板娘当天就进行了整改,把吊带裙换成了短袖T恤。16日,超市老板娘在网上发视频哭诉称,多个围观拍摄者未经她本人同意就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侵犯了她的个人肖像权和隐私权,此事对她造成了严重困扰,而且还有人将她的手刮破致出血。16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有民警接到超市老板娘的报警再次上门调查。
新黄河记者8月17日中午走访超市所在小区时,发现这是杭州城西城郊接合部一个由农村改造而成的小区,小区建筑基本上是民房,小区里小超市和各类商店很多。涉事小超市的卷拉门被拉下,正处于停业状态。十多米远的另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娘告诉新黄河记者,涉事小超市由一男一女经营,外地人,大门是16日下午关的。一位外卖小哥向新黄河记者回忆称,16日上午他路过那小超市时,店门还是开着的。新黄河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涉事当事人,其相关手机号码无法打通,添加其微信则显示“被添加为好友过于频繁”,后又尝试私信联系,截至发稿,未收到其回复。
截至17日晚,这位超市老板娘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账户粉丝已涨至19.7万。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蚂蚁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穿衣自由不在于“穿什么” 而在于穿的场合!
1、老板娘这样穿,到底违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虽然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但《民法典》或者是法学界都没有权威对“公序良俗”进行完整准确的定义,所以只能按照一般的理解,理解“公序良俗”。
一般理解中,“公序”涉及社会管理、秩序和管控,“良俗”包括文化传统、伦理观念、人文情怀,这些都是抽象的概念和认知。
别说普通民众无法精确的通过这些定义作出清晰的判断,即便是法律人士也无法准确界定公序良俗的范围!
2、老板娘是在打擦边球,还是穿衣自由?
穿衣自由,说的是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服装风格、外观和形象,而不受到他人的歧视或干涉。
“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自主决定,包括如何穿衣。
注意,穿衣自由的重点有不在于“穿什么”,而在于在哪里“穿”。
比如有些人比较随意,喜欢在家里裸露身体,即便她没有关门,存在被邻居或路人看到的可能性,这种做法也不违法。
因为这是个人的私人活动领域,影响力极小,此时个人有穿衣自由。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会对他人造成影响,其行为必须与良好的社会风俗和基本道德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