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辽宁省西部与南部地区遭受的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国家财政部与应急管理部迅速响应,在8月23日联合预拨了5000万元作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旨在强化辽宁省的防汛救灾工作力度。这笔资金将被针对性地用于多个关键领域:紧急搜救和转移受困群众、实施危险排除作业、展开次生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以及受损民房的修复等,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同时,财政部特别强调,辽宁省财政厅需立即行动,确保这笔救灾资金能够迅速抵达灾区,直接惠及需要援助的人群。在此过程中,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任何资金滞留、挪用或挤占等不合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所有资金都能得到公开、透明且高效的利用,为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