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土地补偿款按年付被指以租代征
在山东济南章丘区龙山街道的城角头村,一块39.15亩的农业用地自征收并出让后,十多年来,村民每年仅能收到每亩约一千元的土地补偿款,且这一补偿方式持续至今。近年来,村民们还遭遇了补偿款发放延迟的问题,这不禁让一些人担心,自己的土地是否遭到了非法的“以租代征”。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应在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的三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毕,但为何这里的补偿款会采用逐年发放的方式,相关部门没有给出清晰解释。
追溯到2006年,城角头村开始集中回收村民土地,并声称将土地租借给镇政府使用。一份由镇村签订的合同显示,约定每年每亩地租金为一千元,部分村民的土地被纳入其中。然而,近年来补偿款发放出现了延误,去年的款项直到今年春节后才部分发放,剩余部分直至六月才结清,而下一年度的补偿款仍未有着落,村民询问时总是得到“等待”的回复。
合同中提到,耕地征用后,村民每年每亩可得补偿费1000元,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另计,且五年后视物价上涨情况上调5%的补偿。这块位于城角头村东,总面积39.15亩的土地,每年总补偿为39150元,由市财政下拨,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未填写有效期和签订日期,但双方已签字盖章。
更引人关注的是,这片土地在被批准为建设用地的次日,就被出让给了章丘赛凌机械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厂房,实际用途已发生改变。尽管有村民质疑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了“以租代征”的规定,但官方回应称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要求。
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更希望恢复土地的原有用途,继续在家务农。有律师指出,国家法律严格保护耕地,土地征收的补偿应按法律规定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而非分年支付,且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以租代征”。尽管如此,当地街道办事处和自然资源局坚称征地程序合法,否认存在“以租代征”的情况,表示村民补偿金发放标准清晰,资料齐全,可供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