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发布,9月30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提高质量,推动中山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凡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公寓),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
购房人须于2024年9月30日起至10月8日期间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款认定标准以购房发票票面金额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缴税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在政策出台前购房人已办理网签备案,政策出台后同一购房人就同一商品住房办理注销并重新网签,不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辖内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在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方面,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
此外,中山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中山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政策调整后,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中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