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杳无音讯而不分红的一家“吸金”公司
金新
20年杳无音讯而不分红的一家“吸金”公司——原名: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名: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0日,杭州有很多人购买了华夏证卷有限公司运行的非交易股票“中核材料”,起点1万股,每股6元,共计6万元。当时杭州市中心的房价也只有3千多一点,倘若投资房产,6万元眼下估摸该变成100多万了。奇怪的是。该股票发行后便“泥牛入海无消息”。杭州乃至全国肯定有相当数量的人陷入其中,其中有些人已经微信结群了!
当年宣传“中核材料”的时候说法人代表是华夏证券的高管,全国人大代表,公司马上就会上市。出于信赖,很多人购买后将有关凭证压在箱底而敬候佳音。
谁知5年过去了没音讯,10年过去了没音讯,15年过去了没音讯,20年过去了还是没音讯,有人查了一下,这个20年还无法上市的公司居然在成都消失了。
于是,有当事人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据说发行“中核材料”的公司“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迁往西藏。
于是,股票持有人急了,通过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证券部门咨询,他们给出两条建议:或找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或报警。
于是,有人向西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与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经原成都市体改办批准设立(由成都市体改办发布的原文件认定),非定向募集资金,总股本1亿元,每股1元,股份全部由公司内部股东认购。按照《公司法》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满三年后股份可转让,故2000年10月部分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将持有股份在成都市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转让交易,该公司负责人解释此交易系公司原自然人股东与投资人单独交易,属原股东个人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无权干涉。且当时有部分投资者打电话或到公司进行咨询,公司也在前台明显位置张贴了风险提示书并对投资者进行了投资风险提示。由于公司后期经营不善至今未盈利,无法为投资人分红派息。’”
“该公司此前实际经营地在成都,于2015年7月搬迁至拉萨市并更名为西藏中核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时间久远,无法调取相关票据凭证核实该公司此前的实际盈利情况。”
不知西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答复中所提到的“公司负责人”是否就是原“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解天骏?
不知这位解天骏是否就是先后任实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并兼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拓普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那那位解天骏?
不知这个连续亏损20年的企业是怎么会被西藏拉萨市引进的?
不知这个企业是出于何种考虑在有股东编号、股东姓名、股东住址、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开户日期等详细信息的情况下20年不与股东联系并作任何解释的?
不知盖着华夏证券大印的股票凭证是怎么变成“系公司原自然人股东与投资人单独交易”的?
不知没有华夏证券公司与解天骏的“牵线搭桥“那所谓的”单独交易“是否能够成功?
不知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上的分别占比29.03%、15.68%、9.5%、9.41%、8.96%、8.96%、4.48%、2.69%、0.9%的8个个人与单位股东,是否公司也一直无法为他们分红派息?
……
股票持有人的疑虑重重不知是否有道理?
西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回复函的第二小节似乎意味深长,不妨重复一次——
“该公司此前实际经营地在成都,于2015年7月搬迁至拉萨市并更名为西藏中核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时间久远,无法调取相关票据凭证核实该公司此前的实际盈利情况。”
不过,西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要告知近五年迁往西藏拉萨后的盈利情况就足够啦!
据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招工而发布的最新相同地域行业的薪资详情可知这个自称“无法为投资人分红派息”的企业的近况——
有28个职位在5-10万薪资范围中,占比56.0%
有9个职位在10-15万薪资范围中,占比18.0%
有3个职位在15-20万薪资范围中,占比6.0%
有3个职位在20-25万薪资范围中,占比6.0%
有7个职位在>25万薪资范围中,占比14.0%
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平均工资13万-20万(本数据取自50份样本,最新更新时间:2020-09-16)
“吸金”等于“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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