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诺思是一种用于治疗睡眠障碍的镇静安眠药,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滥用易成瘾。外卖小哥董某明知其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却因高价诱惑,通过虚构失眠病灶的方式,跑腿代购思诺思并加价售卖,最终将“跑腿”变成了“贩毒”。
2022年11月的一天,董某在某跑腿平台上接到一个帮买订单,顾客孔某通过平台获得董某的联系方式后,私下添加他为微信好友,并委托他前往某医院神经内科配两盒思诺思。在孔某的指导下,董某顺利以自己的名义配到了药物。此后,孔某频繁私下联系董某代购思诺思。在开药过程中,董某从医生处了解到思诺思是国家管制药品,单次处方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但他依然奔波于各大医院,虚构自己甚至妻子的失眠病症,多次骗配思诺思,再加价出售给孔某。
2023年4月,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6月,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统计,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短短四个月内,董某前往医院领取思诺思100余次,共计领取1000余粒,从中获利35000元。经认定,孔某存在使用唑吡坦成瘾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董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思诺思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多次加价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相关规定,董某多次出售思诺思的行为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在审理期间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部分罚金,确有悔罪表现。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