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东省临沂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执行。
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方面,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负担。
此外,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有关认定标准,对同一套住房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视为使用过一次,可再次申请贷款。
《通知》还提到,要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对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由财政给予购房补贴。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备案时间在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备案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还要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支持配置高品质室外场地空间,可设置首层专有小院和户属空中花园。鼓励高层建筑首层架空,设置公共活动空间。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公建配套、空中花园、架空层等均不计入容积率。
《通知》最后提到,要持续开展群(团)购活动,全面梳理现有商品房源,搭建房源信息库,深入开展群(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精准对接各类群体,优惠让利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