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 ” 国企劝人回来上班 ” 的通告在社交平台爆火,涉事企业——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在当地媒体发布通告称,有 4 人擅自离岗,最短的离岗 4 年,最长的离岗达到了 16 年。涉事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 ” 吃空饷 ” 情况,” 在长期未到岗情况下,他们是没有薪酬、没有工资的 “。
擅自离岗 16 年,竟然还能保留编制,能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这家企业的管理之敦厚、胸怀之宽广,可以称得上大慈大悲,慈悲到没有制度、没有规定、没有规矩。且不止公布的 4 人,另有 12 人也是擅自离岗,但编制保留、保险照缴。
我们想问的是,难道这 16 人对企业的贡献已经大到可以擅自离岗也不要处理的程度吗?为什么最长的擅自离岗 16 年了,仍然可以保留编制、为其缴纳保险基金呢?要知道,按照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员工擅自离岗,用人单位就应当立即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单位。如果离岗员工不按要求返回,且离岗行为达到了辞退标准,用人单位就能以书面形式向该员工送达辞退通知,要求其前来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否则,就可以直接开除。同时,如果员工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还有权申请仲裁,向擅自离岗者要求赔偿。
但从这家企业的情况来看,显然没有履行这些手续,那么,到底是企业人事部门的失职呢,还是管理层的渎职。再怎么说,作为一家国有企业,也不能让员工擅自离岗这么长时间还能保留编制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不能让他们侵占国有资产。如果不能将 16 人依法做出辞退或开除处理,并依法追回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就是失职渎职,就要严厉追究企业负责人和人事部门的责任。
打破 ” 铁饭碗 “,已经喊了几十年了,竟然还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国企的 ” 铁饭碗 ” 要想真正打破,确实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家公司还是 A 股上市公司泉阳泉的控股子公司。按理,上市公司管理应当更加规范,信息披露也要更全面、更清晰、更及时。然而,这家公司竟然可以将员工擅自离岗的信息隐瞒 16 年之久,可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在这家上市公司心里多么没有分量。
眼下,从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人员,再到国有企业招工,都可谓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就算国有企业报考在招录比上低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仍然是一个岗位多个人报考。然而,在这家国有企业,却能够出现员工擅自离岗 16 年、一直没有被处理现象,恐怕已经不是管理松懈,而是经营者严重失职、渎职了。
比较狗血的是,按照企业发布的公告,对擅自离岗的这些员工,企业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必须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泉阳泉饮品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 ” 吃空饷 ” 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不管是擅自离岗 4 年还是 16 年,只要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返回公司上班,此前的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一笔勾销。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走了以后还可以再回来,不管时间多长,回来就好,工资照发、福利照有、编制不丢。一家国有企业,而且是上市公司,就好比是菜市场,来去自由到令人不可想象的地步?
此时此刻,我们想追问这家企业的上级公司以及上级公司的监管机构——吉林省国资委,当如何来看待此事、处理此事呢?要不要组成调查组,对擅自离岗的 16 人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尤其是离岗较长的员工,到底有没有背景,有没有 ” 吃空饷 ” 和腐败现象呢?不然,如何向其他员工以及上市公司股民交代呢?
可以预料,16 名擅自离岗者,一定都有背景因素作怪,到底是什么背景因素,必须通过调查才能知晓。尤其是离岗 16 年的员工,从怀孕开始就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其背景是什么,难道不该有个交代吗?就是民营企业老板的女儿、媳妇,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自由度,也需要时不时地到公司走几趟。而这位女员工,竟然悄无声息 16 年,直到企业发出最后通牒,才答应回来上班。没有极强的背景,谁有这样的胆量。
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是制度,最需要的是公平,如果有背景,就可以来去自由,没有背景,就必须老老实实上班。这样的治理,显然是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纵然没有背景,擅自离岗 16 年都没有处理,也会产生有背景的嫌疑,更让人无法相信,这样的企业可以做长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