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不仅美联储是私有股份制度的中央银行,作为配套的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也是一个私有的商业金融机构。
美国有研究者指出,IRS是一个注册于波多黎各的离岸公司,其幕后股东无从知晓。
(参考O网页链接:http://www.supremelaw.org/sls/31answers.htm)
美国国税局,不是美国政府下辖的文官部门。它的性质如同其名字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所显示的——是国家收入服务机构。它虽挂在美国财政部之下,本身却不是一个政府机构,而是一个受雇于联邦政府的私人公司。它的主要职能是收取美国公民的个人所得税,然后直接转移到幕后的股东和老板手中。
美国在建立之初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直至80年后的南北战争时期才开始征税,之后屡兴屡废。
1913年美联储建立后,IRS开始正式运作收缴个人税款直到今天。
2008美国总统大选的共和党候选人罗恩—保罗Ron Paul曾经发表废除美联储、恢复金本位等激进言论,还主张废除个人所得税。他揭露IRS所收税款没有一文钱上缴给美国政府,而是全部直接支付给美联储用以偿还国债。所以,所谓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服务纯粹是一个欺骗纳税者的谎言。
这个揭露呼应了很多美国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违背宪法的观点,是唤起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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