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通知明确,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发放的,允许申请人撤销贷款后按新政策重新办理。
加大购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一是,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解释称,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职工在与省直分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按月划转怎么办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解释称,缴存职工在与省直分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携带租赁协议、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至线下办理。
示例:目前租房提取单身家庭每人每月可提取公积金不超过1200元,每年不超过14400元;已婚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不超过2400元,每年不超过28800元。
小明2024年9月到合肥工作,月缴存公积金3000元,于2024年10月在已签约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实际支付月租金2200元,办理按月划转业务后,租赁期间每月可划转2200元至本人银行卡用于支付房租,比单身租房提取月限额多1000元,助力其安居乐业。
提高公积金贷款缴存保底余额
同时,文件还要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具体是什么?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表示,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金额实行与其还款能力、缴存余额双挂钩,在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具体贷款金额:
a(按缴存基数):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款能力系数(0.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
b(按缴存余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示例:一名青年人,拟购新建商品住宅,目前单身,缴存基数达到多少可以保底贷款45万元?婚后双方缴存基数达到多少可以保底贷款90万元?
新政策出台后,单身时月缴存基数达到2500元以上,保底贷款45万元(男职工35岁以下、女职工30岁以下),婚后双方月缴存基数合计达到5000元以上,保底贷款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