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市场化就业、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实施就业专项计划……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对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作出了具体部署,为实现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了重要方法和路径。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实属不易。这既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也离不开持续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随着劳动者就业观念从“保饭碗”向“求发展”转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解决就业领域的结构性矛盾要着力破解“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的两难问题。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需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进一步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其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转变择业观念,投身新兴领域和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拓展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新机遇中找潜力。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以及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的招聘需求已超过两成。随着就业政策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未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望孕育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因此,要加力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新兴产业和企业发展,使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协同增效。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需要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要立足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的不同特点,直面不同人群所面临的现实难题,分类加以解决。比如,帮助高校毕业生在最佳求职期尽早实现就业,需要就业公共服务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推动人才供需有效适配,不仅要把“就业直通车”开进校园,还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见习实习,改善劳动力供给无法有效满足现实需求的不足,以及时、贴心、给力的服务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还要通过稳定劳动参与率进而提升就业质量。劳动者不仅要有就业出路,更要有职业发展奔头,这就需要在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进修等政策上下功夫。落实各类人才培养、评价等激励政策,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