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人催债谈判,延伸触及到一个被投资方,本来想跟对方见一面,中间人回话说,对方目前不在北京,在另外一个城市。
我说,那我们过去吧,在哪儿都可以,能见上就行。
中间人回话说,对方是一个北京王爷,很讲究,不能在异地见,只能在他北京办公室见。
我有点绷不住,回怼了几句。
心想,满清都亡了100多年,哪儿冒出来的王爷。对方估计是老北京人,祖上是不是皇亲国戚?幸亏我们的革命先烈已经为此牺过牲、流过血,结束了封建王朝,不然的话,我这个债权人代表去见债务人的话,是不是还得先给他磕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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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业已经进入供大于求的状态。司法部在今年9月份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将近400万人。
400万人,是个什么概念?
以14亿人口为基数计算的话,平均每350人中,有一个法律服务人员。
这个数量比例,基本已经跟美国差不多。但美国是一个诉讼发达的国家,内部实行的三权制、联邦制、多党制等,导致博弈冲突很普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博弈纷争,也较为普遍。
但中国不是一个具有很强诉讼传统的国家。
进入法律行业较早的人,尚有一席之地,进来晚的人,估计会被独木桥挤惨。
个人感觉,现在学法律,有点像是49年加入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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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反诈老陈的采访视频,说很后悔当年辞职,现在做梦都想回去。
到底是真后悔,还是假后悔,不做讨论,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想聊的是,到底该不该从体制内离职?
体制内的工作,相对保守,没那么自由。虽然收入稳定,旱涝保收,但是增长空间也不大,30年一眼望到头。
我大学毕业时,最开始也是进的体制,事业单位,后来出来了。出来的原因,基本只有一个,那便是太穷了。
收入是真的少。
20年前,大约一个月1500元。在北京生活,除去房租,一个月剩几百元。单位有食堂,不贵。但除去吃饭的钱之后,只剩两个字:活着。
后来实在受不了,便出来了。
出来后,收入比以前多了很多倍,但各种酸甜苦辣,基本尝尽。
在体制内的生活,犹如被豢养的金丝鸟,每顿都有饭吃,但是管饱而已。平时也不自由,只能在笼子里待着。出来后,笼子没了,天高任鸟飞,但自己成了野鸟,能否觅到食完全看自己的本事。
一个是被豢养的金丝鸟,一个是野鸟,看你想选哪个。
今天聊的有些杂,就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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