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12 月 13 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广东 7 家农商银行同时收到反洗钱等相关罚单,罚款金额合计 842.48 万元,其中佛山农商银行、陆丰农商银行、廉江农商银行、化州农商银行罚款金额均超过 100 万元。16 名相关负责人同时被处罚,罚款金额从 1.1 万元至 6.7 万元不等。
其中,佛山农商银行因违反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188.63 万元。时任该行银行部副总经理(临时负责人)梁某学、网络金融部总经理黄某民、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某国、消费金融部总经理罗某平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 4.8 万元、1.7 万元、1.9 万元、3 万元,时任该行资产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徐某津违反征信管理法律法规,被罚款 1.6 万元;
△陆丰农商银行。
陆丰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153.41 万元。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某磊、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黄某氽、肖某梅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 3.1 万元、3.9 万元、3.9 万元;
廉江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139.76 万元。时任该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照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 4.2 万元;
化州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120.27 万元。时任该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林某文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 6.7 万元;
潮阳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99.2 万元。时任该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全面)、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陈某雄、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郑某晖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 1.7 万元、1.1 万元;
△珠海农商银行。
珠海农商银行因违反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98.16 万元。时任该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曾某茹、合规部与法律部总经理陈某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文某锋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 1.4 万元、3.1 万元、4.5 万元;
惠东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 43.05 万元。时任该行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何某元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 1.9 万元。
处罚公示表显示,上述罚单公示期限为 3 年,均至 2027 年 12 月 12 日公示期届满。
△佛山农商银行。
湘财 Plus 注意到,陆丰农商银行、廉江农商银行、化州农商银行、惠东农商银行均为 2024 年首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 10 月,佛山农商银行因现金管理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被金融监管总局佛山监管分局罚款 20 万元,时任该行张槎村头支行综合柜员谭健被禁止 10 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上述罚单也是佛山农商银行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罚单。公开资料显示,佛山农商银行前身成立于 1954 年,是一家具有 70 年发展历史的金融企业,2012 年 12 月改制为地方性商业银行,2019 年 8 月吸收合并高明农商银行、三水农信联社,服务覆盖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截至 2024 年三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 1897.5 亿元。
统筹 / 新湘财 撰文 / 湘财 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