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作为广州一家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的负责人,林伟一直面临很大的业绩考核压力。
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下,一只创投新基金从设立当年就开始进行考核,如果当年不赚钱就算亏损。在林伟看来,这种考核方式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基金不可能一成立就能把资金全投出去,投出去也不可能马上就产生利润。
经过他一系列的努力,得到的反馈是,初步可以延迟至基金成立的第五年开始进行考核。林伟认为,基金投出去后五年会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所以此时进行考核比较合适和合理,毕竟不能一直不考核,也要防止出现 ” 基金设立了两三年,资金都不投出去 ” 的问题。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提出针对国资创业投资 ” 不敢投 “” 不愿投 ” 等问题,健全符合国资创投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的要求。
多位地方国资创投机构的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2024 年以来,国资创投在考核和容错机制上有了一些改变,例如投资项目的市值考核计算方式初步可以不按全部市值计算;基金存续期从七至八年延长到八至九年;每年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返投认定进行动态调整,延长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期限等。
业内人士也表示,国资创投的容错、尽职免责机制要真正落地还有不少难点,” 捆住手脚 ” 的束缚需要进一步松绑。
优化考核指标
林伟告诉经济观察报,相关部门每年会对国资创投机构设置考核指标,如果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安排,这笔资金是不能闲置的。考核指标中包含财务和经营指标,例如投资项目的估值和利润、投资项目的数量、投资额度、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投资的企业能否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这些指标对于国资创投机构的负责人来说是很大的考验。
2024 年以来,林伟多次找到相关领导,反映诉求。在他看来,创投是投资市场里比较特殊的领域,是基于股权进行的项目投资,需要兼顾项目成长空间和业绩预期兑现,应该和产业类的投资区分开,基金一成立就进行考核的方式值得商榷。
2024 年,广东省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国有投资机构考核机制,其中 ” 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 的提法引发了广泛关注。2024 年 8 月 6 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在沟通中,相关领导比较支持林伟的看法,基本同意延迟至基金成立的第五年开始进行考核。林伟认为,未来业绩考核或许还可以涉及比例,例如第一年要求赚百分之几,第二年、第三年回报比例可以逐步增加。
同时,林伟还在争取项目的市值考核计算方式的改变。林伟称,投后管理有一个考核指标是投资项目的市值,以前按全部市值计算,由于市值是变动值,按实时的市值计算会影响利润,尤其是受外部局势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股票波动非常大,市值变动也非常大。例如按照以往的考核方式,被投企业的净利润为赚 10 亿元,股票市值跌了 15 亿元,最后计算的结果是亏损 5 亿元。” 这种考核方式下产生的压力会很大,特别在大环境不好的时候,往往‘躺着中枪’,怎么努力也不行。” 他说。
林伟也明白完全不考核市值也不可能,所以设置一个合理的比例可能更为重要。目前,林伟和相关领导达成的初步意向是计算一半市值。市值考核机制的改变也是一把 ” 双刃剑 “,当股票波动大时,计算一半市值对国资创投机构的考核是利好,但是如果国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刺激上市公司的股价不断上涨,这样计算一半市值对国资创投机构的考核又没那么有利。无论按照哪种方法计算,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合理设置考核比例,能让国资创投机构兼顾当期经营利润和对投后管理的贡献。
束缚仍存
一位深圳的区域性国资引导基金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修订区域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尽量让合作的市场化普通合伙人(下称 “GP”)能更有动力,既能赚钱,又能把一些明星的项目引进到该区域。现在有很多机构找到他们,希望可以延长引导基金的投资期限,给予企业更多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他们原则上都会同意,而且还会根据所投企业的质量,对每年的返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一位杭州国有控股的 GP 负责人表示,过去对创投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认识,认为 PE 和创投没有严格的区分,都是按照七至八年的存续期限设置。但是直到最近几年 IPO 退出渠道受到影响,在实践过程中,七至八年的存续期不足以让企业完成整个成长周期。
这位 GP 负责人透露,目前上级国资的容忍度是可以对存续期延长一次,期限为一年,即从七至八年变成八至九年。根据 2021 年发布的《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经相关审议决策程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上述 GP 负责人表示,延长一年还是不够。因为鼓励投早投小,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来说,应该还要更长的培育期,才能符合整个企业的成长周期,所以希望国资监管在存续期限上的容忍度能够再提升一些。
上述区域性国资引导基金负责人表示,如果与 GP 签署了到期退出协议,那么到了退出期一定要走退出程序,如果不退出的话,未来可能过不了审计审查这一关。这位负责人也在呼吁,希望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延长基金的存续期。
此外,面对退出难题,一位创投机构人士认为,目前很多机构存在通过 S 基金(二手份额转让基金,即专注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基金)退出的诉求。不过,S 基金又面临很多痛点,例如由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估值等问题,国资类型的有限合伙人(下称 “LP”)在引入 S 基金上有很大的顾虑,不愿或者不敢决策,所以目前 S 基金退出的可操作路径还不明晰。在业内人士看来,事实上,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的角度来说,如果资产没有流动性,保值增值便无从谈起。
上述区域性国资引导基金负责人认为,国资机构完全愿意成为 ” 耐心资本 “,但是国资机构自身又有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条件,很多事情不是单从国资机构的层面就能够解决的,例如国资机构要接受政府的考核,但领导的任期往往有时间限制。此外,各地的国资机构资金来源有很大的区别,有的来自财政预算,有的来自发债或者银行融资,前者固然 ” 财大气粗 “,后者每年需要承担利息成本,如果需要不断延长存续期,高昂的利息成本是国资机构难以负担的。
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与 LP 投顾联合发布的《2024 年国有投资机构激励与尽职免责(容错)机制调研报告》指出,当前国资机构的管理架构主要由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业务部门与财政部打 ” 组合拳 “。但在实际运作中,业务部门肩负扶持产业发展、基金返投等诉求,而财政部门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这套 ” 组合拳 ” 极易误伤国有投资机构。
设置容亏率的合理性
2024 年以来,湖北、成都、上海等地出台了完善激励容错免责机制的相关规定,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引导国资成为真正的 ” 耐心资本 “。
7 月 25 日,成都高新区发布全生命周期资本支持服务体系,针对种子、天使、创投、产投、并购基金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别的政策性基金设置 30%~80% 不等的容亏率。7 月 30 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8 月发布的《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提出,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省内科创天使类投资,根据政策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 100% 收益让渡,科创天使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 50%。
在各地设置亏损容忍率的事情上,多位国资机构人士持有保留态度。林伟称,如果设置容亏率,感觉亏损就是必然的。但是作为拨付资金的主体,政府对国资机构的容错原则是允许某个项目亏损,但总体来说一定要赚钱,赚钱的项目要能够覆盖亏损的项目。如果机构今年亏损 20%,明年亏损 30% 或者全亏没了,那么投资恐怕无法持续运转。
一位深圳国资机构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IPO 收紧后,一个基金组合里能上市的项目概率变少了,即便能上市,一个项目的二级市场浮盈,现在只能覆盖三个项目的成本,而过去可以覆盖十个项目的成本。这意味着不仅 IPO 概率变低了,单个 IPO 的回报也变少了,因此亏损变成了很容易的事情。但是 LP 不会愿意容忍亏损,如果出现亏损,他们只会认为把资源配置在了低效的管理人上,就不会有二次投资了。
还有国资机构人士认为,是否设置一定比例的亏损容忍率有待商榷。一位福建国资平台的人士认为,设置比例有对超出既定部分默认追责的意味,差异化评定机制更考验政策制定的智慧。投资机构之所以容易亏损,根本原因在于进行了太多无意义的招商引资,但在考核的时候,又只能计算投资收益。他认为,” 耐心资本 ” 不应该只是单纯延长投资周期,更应该把横向的综合收益,即除投资收益以外,投资机构带来的卖地收入、厂房收入、税收和就业机会等,都纳入考核体系中。
(应采访对象要求,林伟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