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坡岭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节选转载自《中国外汇》
俄罗斯把参与制裁的国家和经济实体定义为“不友好国家”,并实施反制措施,同时发展与没有参与制裁的“友好国家”的经济合作,成功重构了国际经济合作伙伴,抵消了制裁的大部分负面影响。
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发起了多轮制裁。其中一项影响深远的制裁是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待遇。
最先宣布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待遇的是加拿大,之后美国、欧盟先后宣布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关税待遇。
2022年3月15日,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等14个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提交《关于俄罗斯联邦在白俄罗斯支持下侵略乌克兰问题的联合声明》,认为俄罗斯违反了国际和平与安全基本原则,声称将采取终止对俄罗斯的各项减让承诺,包括对其产品和服务的最惠国待遇。
由于取消最惠国待遇这项制裁措施与其他大量对俄制裁措施同时发布,这一WTO发展史上最大的历史性变故淹没在美西方对俄罗斯的海量制裁措施中,并没有引起学界和有关机构的特别关注和充分重视。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分析其内涵和影响。
取消最惠国待遇制裁措施的特征
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文本第1条的规定,WTO最惠国待遇原则被表述为“每一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
WTO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WTO一方成员给另一方成员的任何贸易优惠都立即无条件地提供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使最惠国待遇多边化;二是WTO的所有成员在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享有的是同等待遇,确保了所有成员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公平的贸易竞争;三是最惠国待遇原则还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
美西方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待遇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美西方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待遇对俄罗斯及全球经济和政治关系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待遇不仅削弱了俄罗斯在特定市场的贸易竞争力,而且对世界经济格局和全球经济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
俄罗斯重构多元对外经济合作关系
面对制裁,俄罗斯开始面向全球南方和友好国家,重构多元对外经济合作关系。取消俄罗斯最惠国关税待遇,直接削弱了俄罗斯商品在上述14个WTO成员国市场的竞争力。
加上伴随着对俄罗斯出口管制、禁止交易、市场准入限制,俄罗斯与上述14个WTO成员国的贸易合作迅速减少。
根据俄联邦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俄罗斯贸易总额7101亿美元,俄罗斯重要贸易伙伴中已经没有西方国家。
其中,51%是与亚洲国家,11%同中东,8%同近邻国家(独联体国家、波罗的海三国、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即与亚洲国家的贸易占俄罗斯外贸总额的70%。
另外,同欧洲国家的贸易总额占比从2021年的41%下降到23%,4%同美洲国家,3%同非洲国家。
在主要贸易伙伴国中,中国(2401亿美元)保持之前的领先地位,印度(649亿美元)、土耳其(565亿美元)、白俄罗斯(550亿美元)、哈萨克斯坦(260亿美元)紧随其后,这五个国家约占2023年俄罗斯贸易总额的60%。
德国(122亿美元)、韩国(150亿美元)、阿联酋(121亿美元)、巴西(113亿美元)、荷兰(99亿美元)分列第6-10位,其中阿联酋2022年排名第16位[4]。
2024年俄罗斯对欧洲贸易继续下降。2024年1—5月,俄罗斯外贸总额2799亿美元,对欧洲出口同比下降37.4%,从欧洲进口同比下降16.6%。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24年1—5月,俄罗斯在欧洲出口中的份额为1.4%,进口占比1.6%。作为对比,2022年第一季度这些数字分别在3%和9%左右波动。
对全球经济治理秩序带来严峻挑战
取消最惠国待遇可以看作是美西方对俄罗斯的一种政治和战略表态,即不再将俄罗斯视为经济伙伴。
但美西方等14个WTO成员国的这一行动将对WTO的合法性造成长期冲击。
因为最惠国待遇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美国和欧盟是WTO的重要创始成员国,在WTO已经因为美国的阻扰无法正常运转和对贸易争端及时做出最终裁决的情况下,美国和欧盟等14个成员国的上述举措必然会削弱WTO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给全球经济治理秩序带来严峻挑战。
特别是美欧与俄罗斯的经济权力对抗,严重动摇了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
取消最惠国待遇所援引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与当前美西方把经济问题泛政治化、泛安全化的政策一脉相承,给世界经济体系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加速了国际市场的分割和国际生产链供应链的碎片化,动摇了战后国际经济体系的政治基础。
俄罗斯对取消最惠国待遇等制裁打压的法律反制
俄罗斯防制裁冲击和稳定国内经济的举措包括:金融稳定一揽子政策;通过平行进口解决生产链供应链短缺冲击;开拓友好国家进出口市场;建立替代性结算支付体系等。在反制裁的一系列措施中,就取消最惠国待遇、冻结俄罗斯资产、损害俄罗斯国家安全和经济主权的行为,俄罗斯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了反制。
俄罗斯的反制裁立法体系主要有三个支柱:一是《关于特别经济措施和强制性措施法》,二是《关于影响(反制)美国和其他国家不友好行为措施法》,三是《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这三项立法都发生在乌克兰危机和俄罗斯被取消最惠国待遇之前。
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面临美西方制裁的大规模冲击,三次修订《关于特别经济措施和强制性措施法》(2022年、2023年、2024年各修订了一次),四次修订《关于影响(反制)美国和其他国不友好行为措施法》,多次修改《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中涉及外国案件部分的重要条文,为应对美西方冻结俄罗斯资产,制裁俄罗斯经济实体和法人,对俄罗斯实施出口管制、税收歧视和市场准入限制等敌对行为,采取相应的反制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俄罗斯反制裁实践的启示
美西方大规模制裁给俄罗斯经济带来巨大冲击。
但得益于2022年之前长达八年的经济“堡垒化”建设,也得益于俄罗斯的自然资源禀赋,更得益于俄罗斯及时有效地应对与反制裁措施,俄罗斯经济在2022年顶住了制裁压力,表现出十足的韧性,经济衰退幅度只有-1.2%。
2023年俄罗斯经济在军工订单刺激和制造业迅速扩张的背景下实现了3.6%的超预期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经济增速仍高达4.1%[11]。俄罗斯成功抵御住了制裁压力,实现了经济增长。俄罗斯反制裁的实践效果给我们许多启示,反制裁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单方面制裁是一种经济霸权,并不被世界多数国家接受。
参与美西方对俄罗斯制裁的国家和经济实体共47个,并不是世界的大多数。
单方面制裁和经济泛政治化泛安全化,是自我孤立。
俄罗斯把参与制裁的国家和经济实体定义为“不友好国家”,并实施反制措施,同时发展与没有参与制裁的“友好国家”的经济合作,成功重构了国际经济合作伙伴,抵消了制裁的大部分负面影响。
其次,制裁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被制裁方的经济规模和产业体系特征,另一方面取决于制裁实施方所拥有的国际霸权权力。
俄罗斯作为自然资源丰富、市场规模达1.4亿人口和产业体系相对完整的国家,拥有应对制裁的充分条件,制裁不可能摧毁俄罗斯经济。
与此同时,美国作为发起制裁的主要实施方,其拥有霸权权力还不足以对一个大国造成致命性威胁,制裁和强制脱钩断链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对俄罗斯威胁更大的是次级制裁和美欧组成的制裁联盟。应对次级制裁和制裁联盟的威胁,需要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最后,反制裁法律体系建设需要未雨绸缪,及早准备。
俄罗斯反制裁法律三支柱是系统且比较完备的立法反制裁实践。制裁敌对措施发生后,俄罗斯借鉴和对接国际标准,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款,为反制裁提供了法律工具。
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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