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易和我聊天时分享了他的“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拿到了6000元的投成奖金,坏消息则是,被告知要强制跟投,约20万元。
王易是一位国资从业者,他有些担忧,“这行情,跟投的钱估计是有去无回。工资也不高,跟投了就等于一年白干,但不跟投估计得走人。”他心里很是纠结。
王易把这个事分享给同行朋友后,听到的第一反应是:“你们不错了,还有投成奖,我们只有强制跟投。”
无独有偶,社交平台上还有百亿基金合伙人破防的帖子,称:“投资款刚打出去,跟投通知就来了,还有上限300w的通知说明,公司是不是对我们有什么误解?想升职但又害怕要跟投。”
这些个案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强制跟投制度在当下一级市场的复杂处境。一方面,它被一些机构视为约束投资行为、激励团队的“利器”;另一方面,却被不少从业者视为一种“变相降薪和替GP出资”的手段。那么,强制跟投究竟是行业的“良药”,还是投资人们“上班返贫”的元凶?
“没赶上好时候”
过去几年,一级市场经历了从“盛夏”到“寒冬”的剧烈转变。募资难、退出难成为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投资机构的生存压力被无限放大。
在这一背景下,跟投制度,作为一种约束与激励并存的机制,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机构所采用。“十几年前我入行的时候,无论是美元还是人民币,从来没听过强制跟投这回事,只有小部分的人民币有选择性跟投,现在却越来越普遍。”王数称。
它背后的逻辑不难理解:让投资团队与项目利益深度绑定,既能增强投资决策的谨慎性,又能向LP展示机构对项目的信心。
“一线投资人是否有强制跟投,已经被很多LP视作出资与否的关键因素了。”王数表示。
目前,市面上的强制跟投主要发生在人民币基金上,尤其在国资机构更为普遍。一般来说,员工跟投在1%-30%之间,有些是项目跟投、有些是强制跟投到盲池基金。大多数底层员工的跟投金额是10万元起,一般在10万-30万元之间;执董、MD、合伙人则跟投更多。
但伴随着近几年项目退出预期变差,跟投制度在员工层面开始充满争议与矛盾。
一如开头王易尴尬的处境:“很多国资筛选的项目大多为招引而投,再叠加大环境,退出可能性太低。跟投的钱大概率是有去无回。”
作为有更多跟投经历的VC元莺感叹到:“真是没赶上好时候。”
元莺表示自己曾在2016年跟投过3个项目,每个50万元。2021前后,3家公司全部成功上市,解套了100万元。那时候他对行情充满信心,又把这100万元跟投了2个项目,但项目跑到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项目公司发展不及预期,马上就要倒闭了”。
另一位资深VC梦玲也向我道出无奈:“我自愿在公司盲池基金跟投了挺多钱,因为之前的基金业绩很好,给LP赚了很多钱。然而现在却后悔跟投了这么多,因为这两只基金收益明显不会像以前一样高。”
行情好的时候,跟投员工是能跟着项目回报“喝汤”的,甚至跟投成为一种权利。行情差的时候,员工几乎是“花钱买班上”,这对当下的年轻投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风险。
甚至还有人讽刺投资人的职场困境:“投资人离破产只差一步——升职。”因为一旦升职,就要跟投更多。
动作变形
强制跟投已经让投资经理们陷入前所未有的两难困境中:不跟投,走人;跟投,白干一年。这给本就处于“VC逃离一级市场”的人才现状上雪上加霜。
甚至,有的投资经理为了赚回跟投的钱,动作已经“变形”,走向极端了。“一些投资经理,私下绞尽脑汁琢磨如何把钱赚回来,当FA、要回扣,什么都来。”王数认为,这会给一级市场造成巨大的伤害。
一位网友在相关帖子下的评论更是道出了从业者的无奈:从来没见到一个拿到carry的投资总监,相反见了很多因为跟投没法退出,离职的时候跟公司撕逼的。
在王数看来,大多数投资经理只是打工的,项目判断本应是合伙人的职责。如果GP因为不信任投资经理,怀疑他们会推荐差项目来骗钱,而通过强制跟投来实现利益捆绑,这实际上反映出的是一种管理者的无能或懒惰。
也有很多人认为强制跟投的激励机制,在当下已经失效。“项目无法退出,没有激励可言,反而变成了老板变相降薪、变相募资的手段了。”
再往工作流程上传导,强制跟投还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保守化。投资经理们因害怕项目风险过高,导致自己血本无归,因此在面对潜在的高风险、高回报项目时,往往会选择退缩。而这种保守化趋势带来的结果不是逻辑因果上的收益变低,而可能是决策失误,是收益为0。
巴菲特曾说过,真正的保守并非简单地回避风险,而是基于正确的前提、事实和逻辑做出决策。而强制跟投制度却可能让投资经理们因过度担忧个人财务风险而失去对高潜力项目的敏锐洞察力,这对风险投资来说是一种背离。
综上,跟投制度给投资团队带来空前压力。从行业角度来看,这也更易引起人才流失,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毕竟,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持续投入和创新。
强制跟投真的是糟粕吗?
强制跟投真的一无是处,变成糟粕了吗?
这里肯定有很多GP们坐不住了,想要反驳。实际上,市面上仍然有不少机构做到了奖惩的平衡。比如某国资头部VC,要求投资经理跟投金额为其年薪的一定比例(例如10%-30%),确保跟投金额在员工可承受范围内。在奖惩机制上,将被投项目4%的超额收益奖励分配给项目投资团队,亏损则按实际损失额的2%罚扣,既激励了人才,又约束了投资行为。
也有完全不跟投,激励力度很大的市场化机构。其激励金额大到项目额外收益的20%-25%,且不设单独的亏损惩罚机制。虽然这在吸引人才上更有优势,但对投资行为无有效约束确实也让机构面临更高风险。
总的来说,强制跟投对于投资机构来说,主要作用在于两方面。一是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风险;二是增强投资经理的尽职水平。
虽然一只基金能否赚钱,取决于投决会上合伙人的判断,但在投资经理日常的基础工作中,也有许多的价值判断要做。投资经理传递的是第一手信息,如果失真,必然也会影响合伙人的判断。而且,投后管理往往也需要投资经理盯着。
梦玲也向我表达了同感:“跟投了之后的确成天自愿操心被投企业的事儿,因为自己也有钱在里面。”
所以大家更加一致的观点是:适度的强制跟投是有益于督促投资经理做好手上工作的。“最好的是明确投成奖和强制跟投占投资金额的比例,后者不超过前者,不宜为0也不宜过高。”梦玲表示。
不得不说,跟投制度确实引发了从业者对投资行业本质的思考。投资,本质上是一种对未来的判断和赌注。然而,当投资团队被强制要求跟投时,这种判断和赌注的自由度被大大削弱。曾有行业专家曾指出,跟投制度的普及,反映出投资行业在信任机制上的缺失。当LP对GP的信任不足时,跟投便成了“无奈之举”。然而,这种“无奈之举”是否真的能解决信任问题,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虽然当前的跟投制度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有些失灵,为行业增添了不确定性。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跟投制度并非投资行业的“糟粕”,而是一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调整的治理机制。
(文中王易、王数、元莺、梦玲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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