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 月 18 日,备受瞩目的 “大衣哥” 朱之文起诉网暴者侮辱、诽谤一案,终于在法庭上拉开帷幕。这起案件,可真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毕竟,朱之文在大家心中,那可是凭借着朴实的形象和独特的歌声,收获了一大波粉丝。谁能想到,他竟然遭遇了长达四年的网络暴力。
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人承认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还说自己当初骂人就是 “一时头脑发热”。但当法官严肃地问:“既然知道错了,那你具体打算怎么做?” 被告却开始含糊其辞,完全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回应。这不禁让人疑惑,这 “一时头脑发热”,就能成为四年网暴他人的借口吗?
当天晚上,奔流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从他那里我们得知,这案子不会马上宣判,得等一段时间。而朱之文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能 “依法处理”,让法律还他一个公道。
四年漫长折磨,朱之文的愤怒与无奈
朱之文接受海报新闻采访时,言语中满是愤怒和无奈。他说:“要是她发我几条视频赚点钱,也就算了,可她整整 P 图骂了我四年啊!” 这四年里,朱之文的生活被搅得一团糟。那些恶意的视频,不仅涉及他自己,连他的儿子、儿媳,甚至家中未满周岁的孩子都没能幸免。许多造谣视频还是朋友转发给他的,他看着那些内容,气得不行,心里更是充满疑惑:“我压根不认识这个人,也从没见过她,她为什么要在网上这么胡说八道?”
这些视频的内容,简直不堪入目。有的把朱之文的头像 P 到别人身上,有的把他 P 成婴儿躺在别人怀里,更过分的是,直接在标题里对他进行辱骂和造谣。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要是自己遭遇这样的事情,心里得多难受。2024 年,在忍受了四年的网络暴力后,朱之文终于决定不再沉默,拿起法律武器,把网暴者告上了法庭。
律师团队:艰难取证,为正义而战
朱之文的代理律师团队,为了这场官司,那可是下了不少功夫。2024 年 5 月,他们就开始对那些侮辱、诽谤朱之文的视频进行证据固定,然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还要求平台披露那个自媒体账号主的个人信息。一调查才发现,原来这个账号从 2020 年 4 月就开始发布针对朱之文的恶意视频,时间跨度这么长,真的太过分了!
律师团队前前后后一共公证了大约 290 条涉案视频,其中有 29 条的播放量超过了 5000 次。杨安明律师严肃地说:“根据法律规定,发布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要是播放量超过 5000 次,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在这个案子里,被告发布了这么多类似视频,情节相当严重。”
为了解决这个事情,律师团队一开始还想着用温和的方式,多次通过私信、电话联系被告人,可对方就像消失了一样,根本不回复。最后还是在法院的帮助下,才锁定了被告的住处,成功和她取得联系。最终,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在被告人所在地徐州立案。
杨安明律师也借此机会提醒大家:“网络可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别在网上随意发泄自己的坏情绪,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情,也别害怕,法律永远是最坚实的后盾。”
法律科普:侮辱罪和诽谤罪如何认定?
朱之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希望通过这次诉讼,不仅能为自己讨回公道,也能给其他遭受网络暴力的人树立一个榜样。那在法律上,侮辱罪和诽谤罪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的韩毅鹏律师给我们科普了一下。在名誉权纠纷案件里,如果侵权人有侮辱或者诽谤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要是情节严重,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刑法》也规定,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常见的表现形式来看,“侮辱” 最常见的就是骂人,还有戏弄和诋毁。而且侮辱的方式很多样,不仅能通过言语表达,动作、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侮辱。一旦公然侮辱他人,手段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 一般指的是捏造、篡改,或者明知是捏造、篡改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进行传播散布。现在我国法律已经把网络认定为 “公共场所”,要是有人利用信息网络贬损他人名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构成犯罪的,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编辑有话说
朱之文的遭遇,给我们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网络虽然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平台,但绝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地方。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和乐趣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对于那些遭受网络暴力的人来说,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让更多人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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