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零售龙头“1919”与酱酒品牌壶博仕之间的“战略合作合同”争议仍在持续发酵。这场始于2023年的商业纠纷,因双方近日的隔空对峙再度引发资本市场的震荡。一方高举“伪造合同”指控,另一方则抛出“违约欺诈”反击,上演了一场牵涉数千万元资金、上市公司子公司权责的“罗生门”。
合作与争议的起源
2023年,贵州壶博仕酒业高调宣布与“1919”达成战略合作,称其核心产品将通过后者全国6000余家门店及线上渠道销售。彼时流出的签约照片中,“战略合作伙伴”的红色背景板与双方握手画面,成为壶博仕招商宣传的核心素材。
然而,转折出现在一个月后。“1919”董事长杨陵江突然公开否认合作,称所谓合同系“伪造”,并透露已向警方报案。此后14个月,事件陷入沉寂,直至2025年2月18日壶博仕再次发声。
合同效力与资金流向的争议
壶博仕向外界出示了盖有“1919”孙公司“玖妈妈”公章的合同原件、预付款转账记录及与“1919员工”的沟通录音,并指责对方“利用子公司签约后恶意毁约”。合同显示,签约方为“1919”三级子公司“玖妈妈”,约定年销售额目标1.2亿元,并承诺给予“优先展示资源”。
然而,“1919”坚称该合同仅为“未生效的意向协议”,“玖妈妈”实际是技术服务商,无权签署销售协议。更蹊跷的是,壶博仕财务记录显示,48万元预付款于2023年12月转入“玖妈妈”账户,但“1919”声称从未收到资金。
员工身份的争议
在壶博仕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对接人黄远航自称“1919新零售总监”,其朋友圈动态长期展示“1919”总部办公室场景。然而,“1919”方面回应称,黄远航早在2022年已离职,实为某关联经销商员工。
双方的后续行动
截至目前,“1919”声称的“报案”尚未获警方立案。壶博仕则宣称将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可能突破5000万元。这场“罗生门”将如何发展,仍待进一步观察。
编辑有话说
“1919”与壶博仕的合同争议不仅是商业纠纷,更是对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严峻考验。这场“罗生门”背后,反映出的是商业合作中信任的脆弱性以及法律风险的复杂性。对于投资者而言,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关注企业业绩的同时,也需要警惕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内部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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