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解禁土狗。1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该通告对危险犬进行了定义,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具体品种认定条款中列出了35种烈性犬的具体品种,并规定体高超过71cm(含71cm)的犬只也属于危险犬范围。
此外,通告还结合了专家调研情况和警情数据统计分析,参考了北京、上海、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的相关规定,将中华田园犬(土狗)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种类名录中移除。其他内容与旧通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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